新版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出炉 !划定高频交易红线 券商可拒绝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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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易妍君 广州报道

针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的严监管态势仍在延续。

7月10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展情况答记者问。

据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总体稳中有降,交易行为出现一些积极变化。截至6月末,全市场高频交易账户1600余个,年内下降超过20%,触及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行为在过去3个月下降近6成。

与此同时,监管方面持续完善程序化交易的配套措施。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就《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向有关机构征求意见。

据悉,《示范文本》是为了配合落实今年5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而起草,对证券公司、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作出约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除了发挥规范程序化交易的作用,《示范文本》还将对量化交易行业的发展带来正面影响。

与此同时,有受访人士指出,随着《示范文本》的推出,券商可能也会建立更为严格的风险控制框架,包括资金管理、系统安全性和异常交易检测,以降低潜在的市场风险。这些措施将共同促进程序化交易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

业务规则陆续规范

依照《管理规定》的要求,《示范文本》需要为券商提供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的参照范本。

《示范文本》定义的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行为,包括按照设定的策略自动选择特定的证券和时机进行交易,或者按照设定的算法自动执行交易指令以及其他符合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行为。

《示范文本》正文共有六章25条,主要内容包括释义、程序化交易报告、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违约责任、附则等。

《示范文本》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时间、报告信息、重大变更以及证券公司的保密责任进行了约定;规范了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的管理要求,如在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券商有权对量化私募等机构程序化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同时,券商可以拒绝客户的程序化交易委托、撤销相关申报等措施,并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示范文本》将以下情形定义为高频交易:一是单个账户在单个证券交易所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二是单个账户在单个证券交易所每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三是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存在其中一项情形即为高频交易)

黑崎资本首席投资官刘宇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示范文本》的推出,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在规范程序化交易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不仅明确了高频交易的界定,设定了交易频率和笔数的具体标准,还强化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义务,要求投资者在交易前和信息变更时向证券公司提供详尽的报告。这些措施提高了市场透明度,为监管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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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权力方面,《示范文本》赋予了证券公司更大的责任和权力,强化了‘申报即担责’的原则,使其能够有效地监测和管理程序化交易行为,尤其是对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的高频交易进行严格监管。这包括在必要时采取拒绝委托、撤销申报等措施,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异常情况。”刘宇奇指出。

中安鼎盛投资合伙人陈伯仲认为,在《示范文本》中,有关撤单和交易笔数的约束要求值得关注。“《示范文本》对高频交易在交易撤单上有非常显著的控制效果,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由挂单撤单带来的扰乱交易行为,引导量化策略更加专注于数学能力,而不是利用不对称交易能力优势去交易。”

需要提及的是,目前《示范文本》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细则仍有可能发生变化。

刘宇奇认为,《示范文本》未来可能在算法透明度、数据保护和合规风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定。比如,要求程序化交易者披露更多关于其交易算法的关键信息,以确保算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要求加强数据保护措施,包括客户隐私和交易数据的安全。

此外,“券商方面可能也会建立更为严格的风险控制框架,包括资金管理、系统安全性和异常交易检测,以降低潜在的市场风险。这些措施将共同促进程序化交易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刘宇奇进一步谈道。

量化私募加速向中低频扩容

除了发挥规范程序化交易的作用,《示范文本》还将对量化交易行业的发展带来正面影响。

刘宇奇表示,《示范文本》的推出将推动量化交易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有助于提升量化交易策略的合规性,减少监管风险,同时可能增加量化交易的运营成本和透明度。更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降低异常交易行为带来的市场风险。

陈伯仲认为,在信息报备上,《示范文本》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量化策略的串用,监管层面对量化策略产品大幅规模变化提出及时报备的要求,将有效对量化私募规模进行知情监控,有效减少量化产品规模剧烈变动带来的市场影响,也将有力促进行业的合规发展。

另外,结合近期落地的一系列监管安排,一位量化私募人士向记者指出,相关举措是在不断明确监管规则,有助于实现对程序化交易的有效监管,促进各类投资者规范使用程序化交易工具。对私募行业来说,未来将进入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新阶段,而持续优化的行业发展环境也将有助于提升中国私募基金的国际竞争力。

他谈道,需要注意一点,量化投资不等于程序化交易,也不等于高频交易。从本质上来说,量化投资是方法论,程序化交易是工具,高频交易是指持仓周期极短且以赚取买卖价差为目的交易方式。

他分析,接下来,随着程序化交易新规和细则的实施,未来量化行业可能将呈现以下趋势:一是机构会逐步降低交易频率,加速向中低频扩容;二是更注重研发长周期投资策略,提升基本面策略占比;三是更注重对机器学习和另类数据的应用,提升超额稳定性;四是更注重风控合规,充分发挥量化在交易风控系统上的技术优势;

他还透露,今年以来,其所在量化私募进一步降低了换手率,模型预测周期也有所拉长。“目前,我们整体年化换手率在40-60倍之间。此外,我们在风控合规层面,对交易风控系统又进一步完善,包括对风控参数严格限制,设置多层级风控指标。”

回顾来看,今年上半年,监管推出了多项举措。

5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管理规定》明确了交易监管、风险防控、系统安全、高频交易特别规定等一系列监管安排。在《管理规定》的监管框架下,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于6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证监会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组织证券交易所研究制定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4类监控指标,于今年4月起开展试运行,并对频繁触发指标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进行督促提醒,促进规范其交易行为。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加强与香港方面会商沟通,研究推进北向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落地的方式和路径。

7月10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落实新“国九条”部署要求,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出更多务实举措,进一步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降低程序化交易的消极影响,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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