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企业员工如厕须带“离岗证” 街道劳动办已介入调查
近日 ,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被员工小刘(化名)投诉限制如厕时间和次数,每个员工4小时只能去2次,每次不超过7分钟。此外,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日工作12小时,迟到还将面临200元一次的罚款。
据小刘介绍,同一时间只允许2人去厕所,员工去厕所时,还必须携带“离岗证”,待该名员工回到车间后,下一名员工拿到“离岗证”,才可以去厕所。这样的规定让小刘感到难以接受。
据小刘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一名工厂管理人员声称:“4个小时就去2次,不要去得太多了,去的时间最多不要超过7分钟。之前就只有四五分钟,现在给你们7分钟了,已经是足够的时间了,不要去那么久。”
对此,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小刘所称的限制如厕时间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否认,但表示“如果有个别部门设定了此类不合格规定,我们将立即予以纠正。”
目前,深圳市福海街道劳动办已介入调查,并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的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综合南方日报、澎湃新闻、生活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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