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收入70元/月?陕西一事业单位领导被举报享受低保十余年
【资料来源于潇湘晨报、奔流新闻、澎湃新闻】
近日,陕西佳县一单位领导被网友举报享受低保一事引起社会关注。12月9日,当地回应称,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相关材料已移交佳县民政局及佳县纪委。
网帖文件显示:闫某某家人均收入70元/月 家庭保障金额1340元/月
据奔流新闻报道,举报内容显示,闫某某系当地一艺术团书记。公示的“救助特困名单”显示,闫某某家庭人口数为2,人均收入为70元/月,享受城市低保,开始保障日期为“2008-04-01”,家庭保障金额达1340元/月。网友表示,闫某某身为科级干部却享受低保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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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奔流新闻记者从佳县政府官网了解到,佳县文旅局下属事业单位——佳县东方红艺术团的书记闫某某与被举报干部同名。
据潇湘晨报报道,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信息可以查询到,闫某东为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下属单位东方红艺术团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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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对此事回应记者称“不清楚”。记者采访榆林市民政局社会救济科时,工作人员称市民政局近半月前已关注到此事,现正在调查处理中,“相关材料已经移交给佳县民政局和佳县纪委,我们这边也在等待相关结果。”
涉事领导曾多次因违纪问题被通报
据奔流新闻报道,在闫某某早年担任佳县晋剧团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因违纪问题被当地纪委通报:2016年因违规公款吃喝1千余元、报销费用5千余元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2017年因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1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图片来源:奔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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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闫某某多次被纪委查处却仍在担任艺术团书记一职,佳县文旅局工作人员称“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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